关于“五一”劳动节期间放假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决定,现将“五一”劳动节假日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:
5月1日—3日放假,共3天,4日正常上班。根据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需要,4月30日(星期五)第八周课程执行5月3日(星期一)第九周的课程计划安排。节日期间,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好本单位工作,加强值班,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,认真做好防火、 防盗及卫生防疫工作。
通勤车安排:
早1.汇宝花园7:30—怒江广场7:32—乐购7:40—国奥现代城7:55—739医院8:00—校部
2.太平庄7:25—市委党校7:30—辽大西门7:35—红田翠园7:40—教师新村7:42—陵西(黄山路口)7:47—川江教师新村 北门7:57—校部
晚:16:45从锦桥按原线路返回。
特此通知。
校务办公室
2010年4月14日